平安保險人壽險種介紹包括終身壽險、年金險、兩全保險,具體如下:
1.終身壽險:終身壽險是指不定期的死亡保險,被保險人投保后,只要按時足額繳納保費,那么就可以獲得終身的身故保障。一般來說,終身壽險還可以分為定額終身壽險和增額終身壽險。其中,定額終身壽險的保額會一直保持不變,而增額終身壽險的保額則會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利率逐年復利增長,其現金價值也會隨著保額的增長而增長,后期收益很高。
比如盛世金越尊享版,就屬于平安保險的一款增額終身壽險。它允許0-75周歲的人群投保,可以選擇躉交保費,或者按照3年、5年、10年、15年、20年繳納保費,保額年增長利率為3.5%,主要可以保障的內容為身故保險金,及:
(1)當被保險人為一人時,若被保險人在18周歲前身故,則可賠已交保費和現金價值的較大者。若被保險人在18周歲后、繳費期滿前身故,則可賠已交保費*對應比例和現金價值的較大者。若被保險人在18周歲后、繳費期滿后身故,則可賠已交保費*給付比例、現金價值和有效保額的最大者。
(2)當被保險人為兩人時,若兩者不是同時身故的,則若后身故者是在18周歲前身故的,可賠已交保費和現金價值的較大者;若是在18周歲后、繳費期滿前身故,可賠已交保費*對應比例和現金價值的較大者;若是在18周歲后、繳費期滿后身故,可賠已交保費*給付比例、現金價值和有效保額的最大者。如果兩位被保險人是同時身故的,則若都是18周歲前身故的,可分別給付50%身故保險金;若一個人是18周歲前身故的,一個人是18周歲后身故的,那么先給付前者已交保費和50%身故保險金的較大者,再向后者給付剩余的身故保險金。
(3)給付比例規(guī)定為:0-40周歲為160%;41周歲-60周歲為140%;61周歲及以上為120%。
2.年金險:年金險一般需要投保人前期繳納保費,等被保險人平安生存至約定的期限或年齡后,保險公司即可按照保險合同約定開始給付年金。
比如御享財富23,就是平安保險的一款年金險。它允許0-75周歲的人群投保,保障期限為8年,可以選擇3年交或5年交,主要可以保障的內容包括:
(1)生存保險金:被保險人在保單第5-7年時都平安生存,則每年可以領取60%年交保費。
(2)滿期保險金:被保險人若平安生存至保障期滿,則保險公司可返還100%保額。
(3)身故保險金:被保險人若在保障期間身故,則保險公司可賠已交保費和現金價值的較大者。
此外,御享財富23還可以附加萬能賬戶,即聚財寶終身壽險萬能型,保底利率為1.75%。
3.兩全保險:即生死兩全保險,被保險人若在保障期間身故,則保險公司可賠身故保險金。而若被保險人平安生存至保障期滿,則保險公司可返還滿期生存保險金。
比如守護百分百全能,就是平安保險的一款兩全保險。它允許18周歲-54周歲的人群投保,可選保至被保險人60周歲、65周歲、70周歲、75周歲、80周歲,繳費期限可選按10年交、15年交、19年交、20年交、29年交、30年交,主要可以保障的內容包括:
(1)滿期生存保險金:若主險合同附加了提前給付型重疾險合同,被保險人于保險期滿時仍舊平安生存,那么可以給付主險合同基本保額確定的年交保費和提前給付型重疾險合同基本保額確定的年交保費之和*約定的繳費年度數。若主險合同未附加提前給付型重疾險合同,被保險人于保險期滿時仍舊平安生存,那么可以給付主險合同主要保險利率摘要表載明金額。
(2)身故保險金:若主險合同附加了提前給付型重疾險合同,則可賠主險合同的基本保額、主險合同+提前給付型重疾險合同的現金價值這兩者的較大者。若主險合同未附加提前給付型重疾險合同,則可賠主險合同主要保險利率摘要表載明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