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回售是指當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轉換價值遠低于債券面值時,持有人必定不會執(zhí)行轉換權利,此時投資人依據一定的條件可以要求發(fā)行公司以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的價格收回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行為。
可轉債回售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投資者的利益,是投資者向發(fā)行公司轉移風險的一種方式,其中可轉債回售也分為無條件回售和有條件回售,無條件回售是指無特別制定原因設定回售,有條件回售是指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期內連續(xù)低于轉股價格并達到某一幅度時,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所持債券賣給發(fā)行人,因此當股價下降幅度沒有滿足回售條件的話,投資者利益也很難得以保障。